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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规定权限以上外商投资项目的初审和转报 (一) 合资、合作企业项目立项 1、中方投资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书(原件)。 2、项目建议书(原件)。主要内容如下: ⑴ 中、外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; ⑵ 投资总额、注册资本,各方出资比例、出资方式、出资期限; ⑶ 经营范围、生产规模和国内外市场分析; ⑷ 合资、合作年限; ⑸ 拟引进技术的内容、条件; ⑹ 主要原材料和配套件供应; ⑺ 注册地址及基础设施配套条件; ⑻ 职工人数和来源; ⑼ 外汇收支预测; ⑽ 经济效益预测。 3、项目建议书附件: (1)合资、合作意向书(原件); (2)中方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资信证明(原件); (3)外方投资者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或者身份证件以及资信证明(原件); (4)涉及配额、许可证项目的申请文件(原件); (5)新建项目的用地规模、地形图和用地落实情况等。 (二) 合资、合作企业的设立 1、中方投资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设立公司的申请书(原件)。 2、可行性研究报告(原件)。主要内容如下: ⑴ 中、外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; ⑵ 投资总额、注册资本,各方出资比例、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; ⑶ 经营范围、生产规模、发展方向和国内外市场分析; ⑷ 合资、合作期限; ⑸ 资金、场地落实情况; ⑹ 引进技术的内容与方式,价格及支付方式,使用年限,消化、吸收、自我开发的措施; ⑺ 设备清单,拟选购单位、设备成色及价格估算; ⑻ 原材料、燃料、零配件的供应渠道落实以及数量、费用估算; ⑼ 产品销售市场、销售渠道分析评估; ⑽ 外汇收支安排落实; ⑾ 规划选址分析评估; ⑿ 环境保护分析评估; ⒀ 水、电、煤气、通信、运输等基础设施配套落实; ⒁ 机构设置、人员构成与来源、劳动保护分析评估; ⒂ 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估算,利润率及投资回收期; ⒃ 总体评价。 3、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: 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 ②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和该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; ③ 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及其批准证明(原件); ④ 场地使用许可证明或者场地使用协议书; ⑤ 水、电、煤气落实证明; ⑥ 资产评估证明(原件); ⑦ 中方投资者投资资金落实证明(原件); ⑧ 进口设备清单(原件)。 4、公司的合同、章程及其附件(原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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